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做为一名在校学生,你能为公共安全做些什么?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生活中时刻提醒自己,安全第一.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们要做到:
1.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了解并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2.了解常见的肠道和呼吸道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3.学习道路交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初步识别各种危险标志;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初步具备使用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
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4.学习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5.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指导纲要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从2001年9月起试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 通知
教基〔200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师范大学:
为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现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从2001年9月起试行,并就贯彻实施《纲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纲要》的实施工作给予充分重视,认真抓好。
要积极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使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都能了解《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认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教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学习和理解《纲要》,以有效地依据《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教育计划和组织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技能。
二、贯彻实施《纲要》,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制订本地贯彻《纲要》的实施方案。应从具体情况出发,切忌搞“一刀切”。各地可采取先试点的方法,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幼儿师范学校要认真、深入地学习《纲要》的精神,改革现行学前教育课程和师资培养方式,并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贯彻实施《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